【廉政故事分享】刚正不阿,法不容情

2020-06-04

我们常用刚正不阿形容一个人刚强正直,不曲意逢迎。历史上也有众多清官廉吏以刚正不阿著称。为什么用刚正不阿来形容人刚直不偏私?

 

刚正,顾名思义,即刚强正直,用来形容人的高尚品质。刚是一个形声字,《说文解字》说:“刚,强断也,从刀,冈声”,本义为坚硬,如《左传·昭公六年》中说“断之以刚”。后来从形容东西坚硬引申为形容人刚直、刚强,如《明史·海瑞传》说:“瑞生平为学,以刚为主,因自号刚峰,天下称刚峰先生。”

那么“不阿”是什么意思呢?在“刚正不阿”中,读作ē。阿的本义是指大的山陵,泛指山峰,如《诗经·大雅·皇矣》中“我陵我阿”。阿在刚正不阿中作动词用,意为曲从、迎合。那么,这里的词性和词义演变,又是怎么回事呢?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中说:“《大雅》‘有卷者阿’,《传》曰:‘卷,曲也’,然则此阿谓曲阜也。引申之,凡曲处皆得称“阿”。

 

刚正不阿一词实际上是经后世归纳而成的一个成语,现在一般认为其最早出自明代余继登所作《典故纪闻》,其中说:“有正大不阿,不行私谒者,便以为不贤。”古代典籍中也出现过如“刚直不阿”等同义词,如明代周楫《西湖二集·救金鲤海龙王报德》中有:“并一生宦迹,刚直不阿之志,具表奏闻。”

刚正不阿就是要心头始终牢记一个“正”字,在人情和私欲面前守好底线,做到疾恶不惧、正道直行。古代历史上众多良吏能臣展现出的刚正不阿的人格精神跨越历史的长河仍然闪耀着光辉。宋代陈执中为官正直,不徇私情,在其任宰相时,女婿恳求他给自己谋一个好差事,陈执中断然拒绝:“官职是国家的,不是卧室箱箧里的物品,你虽是我的女婿,也不能随意拿取。”明代番禺县令道同为官清廉,执法严格,永嘉侯朱亮祖出镇广东时,收受贿赂、贪赃枉法,多次想要利用权势使道同屈服,但道同不为所动,秉公执法,维护了律法的尊严。

              

陈执中                                                          道同县令

刚正不阿是从政为官者的一项基本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心存敬畏,正道直行,秉公用权,如此方能行稳致远。

 

感悟分享:

曾琦翔:

这让我联想到今年热播的一部正剧——由公安部新闻宣传局等部门联合出品的《猎狐》。剧中的北江市公安局副局长杨建群一向为人正派、铁面无私。但当面对情与法的考验时,情绪左右了身为执法者应有的判断,一步错,步步错,没能在人情和私欲面前守好底线,在违背正义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最终走上犯罪的不归路。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则是他的徒弟夏远,在情与法的面前选择了法,当得知自己的朋友可能存在违法行为时,坚定法不容情的底线,用正确的方式帮助朋友改正错误,做到了真正的刚正不阿。

谭佳豪:

诚如故事中所说一样,刚正不阿是从政为官者的一项基本要求,但是要真正做到这一点绝非易事。如今从落马贪官污吏的种种事迹中我们可以看到,许多官员贪污腐败不仅仅是为了自己,许多生活还是因为一些私人感情,或是家人或是朋友,在他们面前未能把控住自己手中的权利,反而肆意为自己捞好处,为他人提供保护伞。法不容情,说的就是要杜绝这一类行为,在亲情、友情和爱情面前,法律以及我们的党规党纪永远要摆在第一位,坚决守护好为官者的底线。

王溪:

中国古代有“明镜高悬”的清官,如包拯、海瑞等,中国近代也有有正直无私的共产党领袖,如毛泽东、周恩来等。我们党之所以能够在波澜壮阔的斗争中一步步走向强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共产党人能真正做到刚正不阿,法不容情,因此能够赢得民心。习总书记说过,只有一心为公,事事正直,才能有正确的是非观、义利观、权力观、事业观,才能把群众装在心里,才能坦荡做人、谨慎用权,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作为青年党员,我们要加强道德修养,要注重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在工作生活中做到正直刚正,大公无私,为中华民族复兴之路撑起一片蓝天。

 

(正文文字摘自中央纪委国家察网站:

http://www.ccdi.gov.cn/zlhj/202005/t20200508_2168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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