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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求是学部2020-2021年度“五四红旗示范团支部”暨“天津大学好班风”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1-04-23

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落实《天津大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推进“班团一体化”建设,充分发挥团支部在学生班级中的政治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强党建带团建、班级建设,加强工作协同,围绕迎接建党百年,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校团委、学工部联合开展天津大学“五四红旗示范团支部”暨“天津大学好班风”评选活动,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选原则

1.突出政治标准。把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条件。参评集体必须在政治上过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较强的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

2.坚持从严治团标准。参评集体必须能够符合“五好”团支部建设标准,即班子建设好、团员管理好、活动开展好、制度落实好、作用发挥好。

3.注重服务青年成长实效。参评集体应当聚焦服务青年成长,开展与学风建设相结合、与学生党建相结合、与个性发展指导相结合、与职业生涯教育相结合的集体活动,切实为青年成长做好服务。

二、申报条件

1.成立未满一年的集体:集体所在团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两制一课”组织制度,本学期“青年大学习”平均参与率不低于80%。团支部书记、班长应当注册成为青年志愿者并有服务时长记录。

2.成立满一年的集体:集体所在团支部在上一年度对标定级中获评四星及以上,本学期“青年大学习”平均参与率不低于80%。团支部书记、班长应当注册成为青年志愿者并有服务时长记录。

三、评选方式

2020-2021年度优秀集体评选包括三个阶段:院级评审阶段,校级初评阶段以及校级终评阶段。此次评审应突出体现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

院级初评:评选由各学院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团委(团总支)组织开展,评选形式为函评。请各支部于5月10日前提交附件二《院级推荐表》以及支部手册,可另附相关团日活动附件。所有材料打包后以支部名称命名发送至求是学部学生社团团委邮箱qs_2019xssttw@163.com。

本次院级评选,求是学部2020级支部和2019级支部各有一个推荐名额。

校级初评:校级初评采用函评,审阅附件二《院级推荐表》以及支部手册,评选出25个集体进入校级终评。评委由校团委、学工部相关负责老师、院级团建指导教师或学风建设指导教师组成(每个学院出1个评委)。

校级终评:校级终评采取舞台剧展示或ppt展示形式,由专家评委及各学院(部)优秀学生代表担任评委,根据创优标准和现场展示情况进行打分排名。

四、奖励方式

求是学部院评设“求是学部五四红旗示范团支部标兵”一名;

“求是学部五四红旗示范团支部标兵提名”三名;

“求是学部五四红旗示范团支部”三名。

校级终评环节设置10个标兵集体和15个优秀集体,标兵集体授予“天津大学五四红旗示范团支部标兵称号”和“天津大学好班风标兵班级”荣誉,标兵集体团支部书记授予“天津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班长授予“天津大学好班长”荣誉称号。优秀集体授予“天津大学五四红旗示范团支部称号”和“天津大学好班风优秀班级”荣誉,优秀集体班级班长授予“天津大学好班长提名奖”。

此外2020-2021年度天津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下发名额,将根据各学院获得天津大学五四红旗示范团支部称号的数量进行一定程度的浮动。

五、附则

1.参评集体为联合团支部或社团临时团支部,若该集体进入校级终评并获得相应奖项,仅授予天津大学五四红旗示范团支部(标兵)称号,不授予天津大学好班风(标兵)及天津大学好班长(提名奖)。天津大学好班风(标兵)及天津大学好班长荣誉按照排名进行顺延。

2.天津大学活力团支部将额外直接获得天津大学五四红旗示范团支部称号,可自愿参评天津大学五四红旗示范团支部标兵评选,须参加校级终评展示并与其余支部一同进行排名,所有支部按照名次顺序发放相关荣誉称号。

共青团天津大学求是学部委员会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