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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假常见问题的说明

2015-12-02

关于请假常见问题的说明

发布时间: 2015-12-02 来源:

关于请假常见问题的说明

一、 病假

1. 病假须持天津大学校医院诊断证明(加盖诊断证明专用章)、请假者本人填写的“天津大学本科生请假申请表”,到学部教务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

2. 请假日期只能为“诊断证明”中“建议休息”的日期。

3. 从校外医院就诊,需持相应病历、医嘱、诊断证明等,到校医院换开诊断证明。

4. 请假手续需要在就诊后及时办理,超过拟请假日期后不予补办,本人行动不便者可由他人代办。

5. 病假需在就医确诊需要休息之后方可办理,“去看病”不能请病假。

6. 病假期满后应及时到教务办公室销假,病假期间需回家治疗或修养的,需在返校销假时提供往返交通证明(车票、机票等),以及家长书写签字的知情说明。

二、 事假

1. 事假,需持相应证明材料、请假者本人填写的“天津大学本科生请假申请表”,到学部教务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

2. 事假只能提前申请,事后不予补办。

3. 事假相应证明材料:

(1) 参加学校有组织的各类竞赛:需提供参赛证明(比赛文件、邀请函、准考证等),或带队教师提供的参赛证明,证明材料需要体现比赛日期、地点、请假人姓名,请假时间仅限比赛期间和必要的交通时间;

(2) 参加校团委、学工部组织的集体活动:需提供校团委或学工部盖章的请假证明,请假时间仅限证明材料中说明的时间;

(3) 参加托福、雅思、GRE、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需提供准考证(复印件),请假时间仅限考试当天;

(4) 其他个人事务必须请假的,由请假人书面提交请假申请至本年级辅导员,说明具体事由,由辅导员根据具体情况判定是否准假,并在请假说明上签署意见方可准假;

4. 因临时课程调整或其他情况造成课程冲突的,只需填写请假申请表,直接到学部教务办理请假。重修与新修课程冲突,原则上重修课请假;必修与辅修冲突的,原则上辅修课程请假。课程冲突请假的,需要与任课教师提前沟通,合理安排课下学习,及时完成相应作业或学习任务。

5. 不能请假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未能及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社团活动,社会机构培训课程,非学校组织参加的竞赛,复习准备考试,回家或返校未能买到合适的车票,亲戚婚礼或其他庆祝活动,旅游,以及其他学部判断为不能请假的情况。

6. 事假期满后应及时到教务办公室销假,请假期间需回家的,应在销假时提供往返交通证明(车票、机票等),以及家长书写签字的知情说明。

需特别说明的是,一门课程未出勤超过三分之一的,任课教师有权取消该课程的考试资格。

三、 缓考

1. 申请缓考,需由本人提交书面的缓考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与请假相同)。需特别强调,缓考只能在考试开始前办理,考试开始后不予补办

2. 允许缓考的理由与上述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基本相同,但第七学期原则上不因事假批准缓考。

3. 学生应认真阅读并理解《本科生手册》中关于缓考的相关规定,提交缓考申请即视为已经了解相关事项。

说明中未提及的事项,参照《本科生手册》中关于请假、缓考等问题的相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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